关于张永彪等4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4 03:59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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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市经信党〔2016〕34号

委机关各科室:

经市经信委党组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永彪为办公室主任;

武卫为监察室主任;

黄秀川为机关党委副书记;

吴苏海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夏应国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科长;

刘清洪为新兴产业科科长;

屈强为产业发展科科长;

陈皓为冶金建材机械科科长;

赵大有为轻纺化医药科科长;

干文琼为电子产业科科长;

黄虹为无线电管理科科长;

李川为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罗永刚为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川前为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翼为经济运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为企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国建为电力与安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郭建华为工艺美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亮为信息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雷宇为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谭瑞鹏为信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洪为办公室副主任;

杨迪为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徐慧为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陈杰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副科长;

易桃宇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副科长;

熊进为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付晓娟为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副科长;

唐琳瑛为信息化科副科长;

何驰为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蓝涓为企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余江为电力和安全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伟为轻纺化医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毅为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艳为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皓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大有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永彪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夏应国经济运行科科长职务;

周琦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屈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科长职务;

李川企业科科长职务;

方永利新兴产业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刘清洪电力与安全科科长职务;

邓汉斌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吴苏海冶金建材机械科科长职务;

鲍华忠轻纺化医药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罗永刚电子产业科科长职务;

黄秀川无线电管理科科长职务;

干文琼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职务;

吴朝晖信息化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黄虹信访科科长职务;

吴雅林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陈川前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徐慧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张翼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职务;

刘学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职务;

朱亮电子产业科副科长职务;

杨迪企业科副科长职务;

谭瑞鹏电力与安全科副科长职务;

易桃宇信访科副科长职务;

罗洪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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