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部委办公厅向各地方发布最新清算通知《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现将乐山市市中区相关部门核查后报送的符合补贴政策要求但此前未完成补贴清算的2016-2022年度推广车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姓名)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33-2432308),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匿名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1: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附件2: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1: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