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做好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通过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shan.gov.cn/)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https://sjxw.leshan.gov.cn/)开设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乐山经济和信息化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乐山市政府信息和乐山经济和信息化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乐山经济和信息化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目录编排体系

乐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社会组织,根据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3-2132852

真:0833-2132852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

编:614000

电子邮箱:lssjxw@leshan.gov.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1)申请人要如实、完整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同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细、简洁、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时,对受理部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时,可直接向本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1、本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乐山市监察局

通讯地址:市中区天星路36号邮编:614000

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中区滨河路98号

邮编:614000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

邮编:614000

2、信息公开申请表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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