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郑贵林、李知明等十五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6 02:1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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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6年8月12日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郑贵林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谭春秋为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局长;

陈 昆为乐山市教育局局长;

魏立先为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 璋为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兰 波为乐山市民政局局长;

王 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毛先贵为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登廷为乐山市农业局局长;

樊廷举为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李知明的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刘建丹的乐山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 昆的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邓贵银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 东的乐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戴国际的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贵林的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梅朝富的乐山市农业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毛先贵的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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