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06:5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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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四川省2023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川淘化脱办〔2023〕3号)、《乐山市2023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乐淘化脱办〔2023〕2号),现将乐山市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日4日至2024年1月10日。

请相关县(市、区)加强对公示企业的监督,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833-2132236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园区办)

附件:乐山市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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