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22号)、《关于做好烧结砖瓦产能置换问题项目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394号)文件相关要求,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县(市、区)对区域内砖瓦企业产能、产线、备案、环评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形成了《乐山市2023年烧结砖瓦产能清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附:乐山市2023年烧结砖瓦产能清单.wps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