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信息化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工业领域创新提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乐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乐市经信〔2019〕27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乐山海关,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纸质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按《2024年乐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书》要求编写申报资料。
二、企业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封面、骑缝)于10月8日前报送辖区县(市、区)经济信息化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三、各县(市、区)经济信息化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于10月11日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文件(一式一份)、企业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书脊标注企业名称)报送我局。
我局将按规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乐山海关,认真开展审查认定工作。
联系人:技术改造科 夏威、万川
联系电话:0833-2114061
附件:1.2024年乐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
2.2024年乐山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30日